待宋哲到公司上班,我跑到镜子前。
我认真地打量着自己。
谁敢说,镜子里的我,不是绝色美人儿一个?
一七二公分的个,细小而扁平的腰,修长的四肢,皮肤给晒成了太阳棕,是那种蜜糖的颜色,细腻,光滑,有弹性。而我的五官,也很精致:眼睛大大的,鼻子高而挺,嘴唇有点丰厚,微微地隆起,极性感。
我的身上,穿了宋哲的T恤,又长又宽,下面是紧身超短牛仔热裤。那件白色T恤太长,牛仔热裤太短,骤眼一看,好像没有穿裤子的样子,两条长长的腿,明晃晃地,肆无忌惮地裸露了出来。
宋哲并不笨。
我想,宋哲肯让我登堂入室,住他家,大概是因为我长得漂亮吧?无论怎样看,我都举止端庄,气质高贵,不像是来自欢场中的女子,我的眼睛里,也没有暧昧,没有挑逗,没有卖弄,浑身上下,找不到一点点的风与尘。
但谁,额头上会刻有字?
特别是那躲藏在阴暗角落处,见不得光的“鸡”字。
呵,对了,“鸡”字又如何写?
我歪了歪头,认真地想,仔细地想。想了又想,想了又想,想破了头脑,也想不出来,到底那个“鸡”字,应该怎么写。就像我想我的前尘往事,我的过去,想不起来一样。越想越茫然,越想越头痛,仿佛,石沉大海,空白一片。
后来,我索性什么也不想。
反正是“鸡”,不是“鸡”,也是过去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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