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哲老老实实:“不是你开车撞他。”
我叉了腰,很凶恶,很野蛮地问:“那他为什么不现身?起码装装样子,人道一下,到医院来一趟慰劳慰劳我,向我道歉,说一声Sorry?”
宋哲也许和那姓赵的家伙关系非浅,很会为他着想,忙不迭地解释,说好话:“子浩很忙,抽不出时间来,真的!但子浩说了,你住院一切的费用,都是由他出。而且,子浩还让我代表他,到医院来陪你,直至你出院为止。”
我撇撇嘴,不满:“就这么简单?”
宋哲说:“我每天都向他汇报你的情况,他知道你没事,也很高兴。”
我很气,叉了腰,像街头的烂泼妇般,冲了宋哲,凶巴巴地说:“谁说我没事?我失忆了,这不是事?”
宋哲赶紧拿过公文包,把一张还没有来得及拿出来的支票给翻了出来,郑重其事地交到我的手中,很认真很诚恳地说:“子浩很过意不去,他说尽管主要责任不是他,但他也有错,这是他对你的赔偿。”
我接过支票,伸头瞧着上面的数字,是三十万人民币。
三十万人民币,价值是多少?可以买些什么?
够不够买一辆劳斯莱斯?
或者,够买一幢别墅?
抑或,只够买一套衣服?
要不,够吃一顿快餐?
我懊恼,真是晕死,一场车祸过来,我不但失忆了,连数也不会算了。
宋哲说:“子浩说如果不够,你可以提出来,在不过分的情况下,他可以满足你任何的要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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